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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周易集解》對今本《周易·豐》卦內容的諸家易說
1、諸家易說
(離下震上)豐:亨,
虞翻曰:此卦三陰三陽之例,當從《泰》二之四。而《豐》三從《噬嗑》上來之三,折四于《坎》獄中而在《豐》,故“君子以折獄致刑”。陰陽交,故“通”。《噬嗑》所謂利用獄者,此卦之謂也。
“王假之,”
虞翻曰:干為王。假,至也。謂四宜上至五,動之正成干,故“王假之,尚大也”。
“勿憂,宜日中。”
虞翻曰:五動之正,則四變成《離》。《離》,日。中,當。五地《坎》中,《坎》為憂。故“勿憂,宜日中”。體兩《離》象,照天下也。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
干寶曰:《豐》、《坎》宮陰,世在五。以其宜中,而憂其側也。《坎》為夜,《離》為晝,以《離》變《坎》,至于天位,日中之象也。圣人德大而心小,既居天位,而戒懼不怠。勿憂者,勸勉之言也。猶《詩》曰:上帝臨爾,無貳爾心。言周德當天人之心,宜居王位,故“宜日中”。
初九,遇其配主,
虞翻曰:妃嬪,謂四也。四失位在《震》,為主;五動體《姤》遇,故“遇其配主”也。
“雖旬無咎,往有尚。”
虞翻曰:謂四失位,變成《坤》,應初。《坤》數十,四上之五,成《離》。《離》為日。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斗,往得疑疾。
虞翻曰:日蔽云中,稱蔀。蔀,小,謂四也。二利四之五,故“豐其蔀”。《噬嗑》、《離》為見,象在上,為日中。《艮》為斗,斗七星也。《噬嗑》、《艮》為星,為止,《坎》為北中,《巽》為高舞。星止于中而舞者,北斗多象也。《離》上之三,隱《坎》云下,故“日中見斗”。四往之五,得正成《坎》,《坎》為疑疾,故“往得疑疾”也。
“有孚發若,吉。”
虞翻曰:《坎》為孚,四發之五成《坎》孚,動而復合閏,故“有孚發若,吉”也。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沫,
虞翻曰:日在云下稱沛。沛,不明也。沫,小星也。《噬嗑》、《離》為日,《艮》為沫。故“日中見沫”。上之三,日入《坎》云下,故“見沫”也。
《九家易》曰:大暗謂之沛。沫,斗杓后小星也。
“折其右肱,無咎。”
虞翻曰:《兌》為折,為右。《噬嗑》、《艮》為肱。上來之三,折《艮》入《兌》,故“折其右肱”。之三得正,故“無咎”也。
九四,豐其蔀,
虞翻曰:蔀,蔽也。《噬嗑》、《離》日之《坎》云中,故“豐其蔀”。《象》曰“位不當也”。
“日中見斗,”
虞翻曰:《噬嗑》日在上,為中。上之三為《巽》,《巽》為入。日入《坎》云下,幽伏不明,故“日中見斗”。《象》曰“幽不明”,是其義也。
“遇其夷主,吉。”
虞翻曰:《震》為主。四行之正成《明夷》,則三體《震》,為夷主,故“遇其夷主,吉”也。
案:四處上卦之下,以陽居陰,履非其位,而比于五故曰“遇”也。夷者,傷也。主者,五也。謂四不期相遇,而能上行傷五,則吉。故曰“遇其夷主,吉行也”。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
虞翻曰:在內稱來。章,顯也。慶謂五。陽出稱慶也。譽謂二,二多譽。五發得正,則來應二。故“來章,有慶譽,吉”也。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
虞翻曰:《豐》,大。蔀,小也。三至上,體大壯,屋象,故“豐其屋”。謂四五已變,上動成家人。大屋見則家人壞,故“蔀其家”。與《泰》二同義。故《象》曰:天際祥明,以大壯為屋象故也。
“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兇。”
虞翻曰:謂從外窺三應。闃,空也。四動時坤為闔。戶,闔。故“窺其戶”。《坤》為空虛,三隱伏《坎》中,故“闃其無人”。《象》曰“自藏也”。四五易位,《噬嗑》、《離》目,為窺。窺人者,言皆不見。《坎》為三歲,《坎》冥在上,《離》象不見。故“三歲不覿,兇”。
干寶曰:在《豐》之家,居干之位,干為屋宇,故曰“豐其屋”。此蓋記紂之侈,造為璿室玉臺也。蔀其家者,以記紂多傾國之女也。社稷既亡,宮室虛曠,故曰“窺其戶,闃其無人”。闃,無人貌也。三者,天地人之數也。凡國于天地有興亡焉。故王者之亡其家也。必天示其祥,地出其妖,人反其常,非斯三者,亦弗之亡也。故曰“三歲不覿,兇”。然則璿室之成,三年而后亡國矣。
案:上應于三,三互《離》,《巽》為戶,《離》為目,目而近戶,窺之象也。既屋豐家蔀,若窺地戶,闃寂無人。《震》木,數三,故三歲致兇于災。
2、易說批判
《周易集解》對今本《周易·豐》卦爻辭所編匯的注釋共有四家,依然匯編虞翻的注釋內容最多。
虞翻的注釋不用多說,皆是以“漢象數”去穿鑿附會《周易·豐》里的文辭內容。
對“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沫”的注釋,虞翻也有對文字意的注釋。如“日在云下稱沛。沛,不明也。沫,小星也。”這是虞翻對“沛”與“沫”的注釋,無倫注釋的對否,這屬于字意的注釋,沒有毛病。可虞翻接下來的說法,既是畫蛇添足,也是荒謬絕倫。如虞翻說:“《噬嗑》、《離》為日,《艮》為沫。故"日中見沫"。上之三,日入《坎》云下,故"見沫"也”。這是虞翻通過八卦取象和卦變里卦象進行穿鑿附會了。
而《九家易》對這句爻辭內容的注釋是:“大暗謂之沛。沫,斗杓后小星也。”《九家易》對“沛”的注釋略不同于虞翻,虞翻說法是“日在云下稱沛”。對“沫”的注釋《九家易》稱七星斗柄后的小星就是。而虞翻則直接解釋為小星。這《九家易》在注釋時不雜“象數”,是難能可貴。
在對最后所謂的爻辭內容“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兇”的注釋,干寶的注釋也不雜“象數”內容。
如“干寶曰:在《豐》之家,居干之位,干為屋宇,故曰“豐其屋”。此蓋記紂之侈,造為璿室玉臺也。蔀其家者,以記紂多傾國之女也。社稷既亡,宮室虛曠,故曰“窺其戶,闃其無人”。闃,無人貌也。三者,天地人之數也。凡國于天地有興亡焉。故王者之亡其家也。必天示其祥,地出其妖,人反其常,非斯三者,亦弗之亡也。故曰"三歲不覿,兇"。然則璿室之成,三年而后亡國矣。”
干寶的注釋就是所謂“易學”上兩派六宗里的史事宗,史事宗為義理派內容,即以歷史事件注說《周易》內容。干寶注釋時,雖也不雜“象數”,一些內容上的注釋還是很正確的。但干寶總體以史解《易》難免牽強附會,并且此處的注釋里還出了巫術迷信思想,如“三者,天地人之數也。凡國于天地有興亡焉。故王者之亡其家也。必天示其祥,地出其妖”。這種神秘思想,自然比“象數”去穿鑿附會《周易》文辭是更有害了。以“象數”去穿鑿附會《周易》是錯誤,而以“義理”去穿鑿附會《周易》,為封建迷信而張目更是有害無益。
3、附錄:
(1)附錄《周易·豐》歷史上的三種不同文本
①《周易·豐》原創文本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