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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李慈銘,《越縵堂日記》,第42冊,光緒十年六月十一日。
③李鴻章:《復蓮池書院山長吳摯甫》,《李文忠公尺牘》,第12冊。
轉移好機會,惜惠人未能暢對也。
①譚叔裕名宗浚,廣東南海人,與潘衍桐有同鄉之誼,潘氏請開藝科一“疏草于編修譚宗浚”。譚氏因此而遭致守舊勢力的忌恨,時隔一年,就被貶為云南糧儲道。崔惠人名國因,翰林院侍講,1889年因出使美國而被光緒召見。
李鴻章既為譚宗浚的不幸遭遇而憤憤不平,又為崔國因的怯懦失機而撫膺嘆息。
自70年代末期以后,李鴻章除了支持有關開藝科、課西學之請外,還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設法實行自己早年提出而被清廷否決的另開洋務進取一格、設立洋學局即洋學格致書館的主張,拿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我輩只有盡所能為其(按指朝廷)所不能為者”。
李鴻章贊賞西方的教育制度,認為西方“學堂造就人才之道,條理精嚴,迥非中士所及”。他看到西方“兵船將棄,必由水師學堂,陸營將棄,必由武備書院造就而出,故韜略皆所素裕,性習使然。”他斷言“我非盡敵之長,不能致敵之命,故居今日而言武備,當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若災憑血氣之勇,粗疏之才,以與強敵從事,終恐難操勝算。”
②他基于培養新式軍官、建設北洋海陸軍的需要,分別于1880、1885年奏準效法西方,建立天津水師學堂和武備學堂。天津水師學堂學習中學、西學、文事、武事,天津武備學堂學習天文、地輿、格致、測繪、算化、炮臺營壘新法,并操習馬隊、步隊及行軍布陣分合攻守諸式,仍兼習經史以充根底。這兩個學堂為北洋海陸軍培養了一批“文理通暢,博涉西學”
③的將佐。此外,李鴻章還效法西方相繼設立了威海水師學堂、旅順魚雷學堂、天津電報學堂、天津西醫學堂等。當時李鴻章建立的各類學堂,同其他省份創辦的學堂比較,不僅在數量和類別方面占有優勢,而且其中許多還具有開創和示范意義。
李鴻章在辦學實階中,發現清廷任官重科甲正途而直接影響著學堂學生的來源和質量。他說:“除學堂、練船外,實無可造就將才之處。惟朝廷似不甚重其事,部臣復以尋常勞績苛之,世家有志上進者皆不肯就學。”
①他為此而憂心仲仲,不得不趨就現實,力圖通過為學堂人員爭取“與正途并重”
或“由科甲進身”而扭轉這種不利局面。
1885年清廷決定“以大治水師為主”。李鴻章應詔陳言,指出編練水師必須“選將取才”,建議對學堂人員“定以登進之階,令學成者與正途并重,嚴以考核之法,俾貪情者立予罷斥”
②。
1887年清廷決定對“求才之格”“量為推廣”。李鴻章隨即上疏,為學堂人員力爭“由科甲進身”。是年,御史陳繡瑩奏請將明習算學人員量予科甲出身。奕譞等人認為“試士之例未可輕易變更,而求才之格似可量為推廣”,建議各省學政于歲科試時,準生監報考算學,除正場仍試以四書、經文、詩策外,其經古一場另出算學題目,考生果能通曉算法,即報送總理衙門復勘注冊,遇鄉試之年,考生親赴總理衙門,“試以格物、測算及機器制造、水陸軍法、船炮水雷或公法條約、各國史事諸題”,擇其明通者錄送順天鄉試。
①李鴻章:《復欽差德俄奧和國大臣洪文卿》,《李文忠公尺牘》,第12冊。
②李鴻章:《創設武備學堂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53,第43頁。
③余思貽:《樓船日記》,上冊。
①《光緒十一年七月初二日直隸總督李鴻章奏》,《洋務運動》(二),第565—569頁。
②同上。
如人數在20名以上,于鄉試卷面統加“算學”字樣,與通場士子一起考試,不另出算學題目。試卷比照大省官卷之例,每20名于額外取中1名,“文理清通即為合試”。但卷數雖多,中試人數不得超過3名,“以示限制”。至于會試,則因向無另編字號之例,所以凡算學中試的舉人,“仍歸大號,與各該省土子合試,憑文取中。”在他們看來,“如此則搜求絕藝之中,仍不改科舉得人之法,似亦鼓勵人才之一道”
①。奕譞等人提出的方針辦法,得到慈禧的批準。李鴻章企圖授例為天津水師武備學生及教習人員爭取科甲正途出身,特地上疏說:
查學堂之設,雖為造就將材起見,要皆以算學入手,兼習經史,其中亦有文理清通而志切觀光者,倘異日得由科甲進身,則文武兼資,未始不可為御侮干城之選。……合無仰懇天恩府準于鄉試之年,除各省士子兼通算學者,由本省學臣考試咨送外,所有天津水師武備學生及教習人員,屆時就近由臣處遴選文理清通者,開單咨送總理衙門,聽候考試錄送,一體鄉試,以資鼓勵而廣登進。若幸而獲雋,仍歸學堂及水師陸軍調用,俾收實效。
②李氏此議,奉旨允準。所以1888年天津水師武備學堂教習及學生得以同上海廣方言館肄業生、同文館學生一起參加了順天鄉試。
這次鄉試,是中國歷史上首次實行西學和中學同考,把八股取士的藩籬沖破了一個缺口。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洋務運動時期,進行科舉改革乃是時代的需要,歷史的必然。由于早期維新志士和某些洋務官僚的倡導,科舉改革思想已經成為一股社會思潮。這股社會思潮的主要內容,是要求變通考試功令,興辦洋學,把西方近代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引進科舉。李鴻章的科舉改革思想是這股社會思潮的有機組成部分,接近早期維新志士,而稍高于其他洋務官僚頭面人物。李鴻章同馮桂芬、鄭觀應、王韜等早期維新志士關系密切,馮、鄭、王等側重于言論,李鴻章則側重于實施,前者往往向后者提供建議,后者往往有選擇地實施前者的主張。這正是李鴻章的科舉改革思想超過同僚的主要原因之一)洋務運動時期的科舉改革思潮,沖擊了傳統的科舉制度和教育制度,促進了學堂的涌現和西學的滲入科舉,從而成為戊戌維新時期廢除八股、改試策淪和興辦大中小學堂的前奏曲。戊戌維新時期的維新志士、帝黨和洋務官僚正是在批判繼承洋務運動時期科舉改革恩潮的基礎上,把科舉改革推向前進的。他們從各自的閱歷出發,對洋務運動時期改革科舉、造就人才問題進行了歷史的反思,得出了幾乎相同的結論。
李鴻章為了造就掌握科學文化知識的洋務人才,不僅在國內推進科舉改革、興建新式學堂;而且力排眾議,派人出國留學。當然,首倡派人出國留學的,并非李鴻章,而是一生致力于“西學東漸”的容閎。早在1868年他就向江蘇巡撫丁日昌提議由政府選派優秀青年,出國留學,以為國家儲蓄人才。
時隔兩年,容閎再次懇請丁日昌向曾國藩提出同樣建議。曾國藩“深韙其言”,立即與李鴻章往返函商,并指派翰林出身的陳蘭彬與容閎一起草擬實施方案。李鴻章擊節嘆賞,認為派人出洋留學,是培育人才、力圖自強之舉。是年8月,由曾國藩立稿、李鴻章會銜上疏清廷,申述選派“聰穎子弟”赴歐①《光緒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醇親王奕?等奏》,《洋務運動》(二),第209—210頁。
②李鴻章:《學堂人員請一體鄉試片》,《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60,第19頁。
美各國學習技藝的必要和可能,并酌擬章程12條,“恭呈御覽”。他們指出:
“凡西人游學他國得有長技者,歸即延入書院,分科傳授,精益求精,其于軍政、船政,直視為身心性命之學。今中國欲仿效其意,而精通其法,當此風氣既開,似宜亟選聰穎子弟,攜住外國肄業,實力講求,以仰副我皇上徐圖自強之至意。”他們認為派人出國留學,主要難題是選材和籌餉。為了解決選材問題,“擬派員在滬設局,訪選沿海各省聰穎幼童,每年以三十名為率,四年計一百二十名,分年搭船赴洋,在外國肄習十五年后,接年分起挨次回華。”通計費用,首尾20年,需銀120萬兩,請飭下江海關于洋稅項下,按年指撥,勿使缺乏①。1872年2月曾、李再次恭折會陳,請飭派陳蘭彬、客閎為正副委員,“常以駐扎美國經理一切事宜”,并建議“挑選幼童,不分滿漢子弟,俱以十二歲至二十歲為率”,幼童出洋后,“肄習西學,仍兼講中學”,“示以尊君親上之義,庶不至囿于異學”
②。5月總理各國事務奕譞等奉旨議復,表示支持曾、李倡議,但主張選派12歲至16歲的幼童出洋留學。
計劃的提出本非易事,而計劃的實施就更加艱難。1872年3月曾國藩撒手人寰。孿鴻章獨力支撐。在1872—1875年間,經過容閎等人的奔走呼號,不僅120名幼童終于分批橫渡大洋到達美國,開始潛心攻讀,而且在美國啥德福特城購地蓋樓,建起留學事務所。然而,正當留美學生“終日飽吸自由空氣”,學識隨著年齡而俱長的時候,厄運卻悄悄地向他們逼來。具有頑固守舊思想的官僚士大夫,對于挑選幼童出洋留學這樣的“古來未有之事”,極盡攻擊和破壞之能事。首先發難的是陳蘭彬。這位雖有洋務思想但封建意識根深蒂固的翰林,與容閎共事“時有齟齬”,并“與學生常生沖突”。他與容閎分歧的實質,是把留學生培養成什么樣人才的問題。容閎主張全面學習西方,偏重西學,支持學生接受西方文明和習俗。陳蘭彬則堅持“中休西用”的方針,企圖引導學生掌握西方科學技術而不超越封建專制主義軌道,反對學生“言行舉止受美人之同化而漸改其故態”。1875年情政府任命陳、容為駐美正副公使,相繼改派區諤良、容增祥、吳子登為留學生監督。吳、區與陳蘭彬串通一氣,攻擊容閎縱容學生,任其放蕩淫佚;誣蔑學生適異忘本,“他日縱能學成回國,非特無益于國家,亦且有害于社會”,要求從速解散留學事務所,撤回留美學生。當年支持選派幼童赴美留學的奕譞,由于聽信讒言,擔心留美學生沾染洋習,危害大清社稷,也傾向陳、吳等,主張撤還。面對“議者紛紛”的局面,李鴻章雖因“相隔數萬里,局務利弊究難悉其底蘊”,但仍然試圖頂住壓力,設法挽救瀕臨絕境的留學事業。他確信容閎“偏重西學,致幼童中學荒疏”,曾經寫信“誡勉,不啻至再至三”
①;同時飭令吳子登”設法整頓,以一事權,庶他日該童等學成回華,尚有可以驅遣之處,無負出洋學習初意也。”
②他還多次指示陳、吳會同容閎“妥籌應留應撤或半留半裁之法”。但是陳、吳卻我行我素,拒不執行。容閎也因缺乏官場經驗,沒有寫信給李鴻章說明留學真相并提出處理意見,致使李鴻章發出“無從捉摸”的慨嘆。1881年3月內外交追的手鴻章致函奕?等說:“平①《曾丈正公全集》,奏稿,卷4,第945頁。
②李鴻章:《幼童出洋肄業事宜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19,第7—10頁。
①《李文忠公全》,譯署函稿,卷12,第7—9頁。
②《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9,第21頁。
心察之,學生大半粵產,早歲出洋,其沾染洋習或所難免,子登繩之過嚴,致滋蘻枘,遂以為悉數可撤,未免近于固執”。他還轉述美國前總統格蘭德和駐華公使安吉立關于留美學生“頗有長進,半途中掇殊屬可惜,且于美國顏面有損”的來信內容,并表示“今無端全撤”,美國政府“必滋疑駭”,影響兩國關系,而且“十年以來用費已數十萬,一旦付之東流,亦非政體”。
他認為不宜全撤,倘若決意裁撤,可以考慮“半撤半留之法”,“既不盡棄前功,虛糜帑項,亦可出之以漸,免貽口實。”所謂“半撤半留之法”,就是“將已人大書院者留美卒業,其余或選聰穎端愨可成材者酌留若干,此外逐漸撤回。”當然,“孰撤孰留”,非由陳、容、吳等“就近察辦不可”。
李鴻章懇請奕?等致函陳、容,“屬其和衷商榷,會同子登經理”。奕?等拒絕采納李鴻章的建議,以留美學生“見異思遷”、洋化甚深為由,奏準全部撤回。除因中途掇學和在美病故的26人外,剩下的94名留美學生,分三批“凄然回國”。李鴻章的心情當然不會平靜。幾年以后,當容閎出使任滿,去美返國,循例入都,路過天津時,李鴻章忽然質問容閎:“汝何亦任學生歸國乎?”
容閎聽后,覺得莫名其妙,便答道:“此乃由公使陳蘭彬奉上諭而行,鄙意以為總督及陳蘭彬與吳子登,皆贊成此舉也。予縱欲挽回此事,亦何能為役?且違抗諭旨,則人且目為叛逆,捕而戮之。”
李鴻章搖著頭說:“否,予當日亦甚愿學生勿歸,仍留美以求學,故頗屬望于汝,謂汝當能阻止學生勿使歸也。”
容閎爭辯道:“當日此舉,總督既未有反對之表示,身居四萬五千里外,安能遙度總督心事?設總督能以一函示予,令勿解散,自當謹遵意旨,惜當日未奉此訓示耳。”
李鴻章“怒形于色”,憤憤地說:“予已知此事之戎首為誰矣。”
①第一次選派幼童赴美留學,雖然半途而廢,但卻具有重大意義。它打擊了當時漫全國的頑固守舊的風氣,促進了西學在中國的傳播,開創了中國近代選派留學生的先河。
孿鴻章除了選派幼童赴美留學外,還相繼選派了一些官弁和學生赴歐洲分別學習“陸軍技藝”、制造與駕駛輪船技術、水師兵法以及礦學、化學、交涉公法等。他對清廷說:從此中國“風氣漸開,雖未必人人能成,亦可拔十得五,實于海防自強之基,不無裨益。”
①留歐生由于目的明確、基礎扎實、年齡合適、規定嚴格,所以成績較好,貢獻也較大。
①容閎:《西學東漸記》,第145頁。
①《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28,敏20—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