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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與國之歡心”
李鴻章此次進京,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八國聯軍劫后慘景:“都中蹂躪不堪,除宮殿外,無一免者。”八國聯軍不僅把一座文明古都夷為“荒野”,而且在北京城內劃分區域,分段占領,進行直接的軍事殖民統治,各國只承認奕匡和李鴻章兩位全極大臣住處為中國地方,其余地方均被視為“外國轄境”。其實,即使作為中國全權大臣的奕勵和李鴻章何嘗逃脫了外國的武力控制呢!奕匡住宅有日本兵持槍守護,李所下榻的賢良寺門口有俄國兵守護。
無怪乎外國人說奕勵“如一囚徒”,李鴻章“實際上是受到禮遇的俘虜”。
在中國兩位全權大臣之中,雖說奕匡以親王之尊而列名于前,但實際主事的卻是季鴻章。據“相隨入京”的張翼揭發:“和局大事,兩全權并未妥商也。”李鴻章“大權獨攬,左右無人”,而奕匡則“別有深意”的“事事盡讓”
①。他對李鴻章表示:“我公系國家柱石,實為當今不可少之人。凡事均須借重,木爵拱聽指揮耳!”因此,“每當聚議時,一切辯駁均由李鴻章陳詞,凡事皆力爭上游,而所奏行在折電,概出鴻章之手?!?
②以慈禧為首的清廷則恃奕匡、李鴻章“為泰山,望電報如饑渴?!贝褥卤粧仐墸庇谇蟮昧袕娬徑?。
李鴻章抵京之后,就拜訪各國公使,請求盡早議和,當即遭到拒絕,在他們看來,中國“既已一敗涂地至此,尚欲議和耶?惟有懔遵各國所示而已!”
各國交相使用政治和軍事壓迫手段,力圖追使清廷就范。
八國聯軍統帥瓦德西于10月17日到達北京,公然住進中南海儀鸞殿。
他本著“對待中國人切勿讓步,切勿表露忙態”的所謂”根本原則”,在將近一個月的時間里,拒絕會見奕匡和李鴻章,反而常在各國駐華使節中活動,唆使他們對華采取強硬態度,并派兵四出攻掠。由于瓦德西堅持武力擴張政策,致使南至正定,北至張家口,東至山海關,均在聯軍勢力圈內,聯軍所到之處,焚殺淫掠,無所不為,在保定殺害直隸布政使廷雍等高級官吏,并在各地與清軍狼狽為奸,殘酷鎮壓義和團。
就在瓦德西指揮八國聯軍四出攻掠的同時,各國外交人員也在進行緊急政治磋商,力圖找到一個能夠為大家共同接受的侵華方案。10月4日法國政府提出備忘錄,主張以懲兇、賠款、在北京駐扎軍隊、平毀大沽炮臺、禁止輸入武器、占領大沽至北京鐵路線上兩三處地方等六項要求作為開始議和的基礎。10月16日英、德達成協議,主張“維持中國領土不使變更”,中國江河、沿海各口岸對各國的貿易和其他正當經濟活動“自由開放,毫無差別”
①。這個協定與美國“門戶開放”政策相似,得到大多數列強的贊同。這樣,列強對華政策終于協調一致:形式上保持“中國的領土和行政完整”,繼續維護以慈禧為首的清政府,作為它們統治中國的工具?;谶@項原則,各國公使就與中國議和大綱問題進行了“甚為秘密”的商討。他們陰謀自行商定議和大綱,然后強迫清政府接受。
李鴻章、奕匡處于清廷與列強之間,感到左右為難,于是權衡輕重,一面向列強苦苦哀求,一面對清廷危詞恫嚇,而其著力點則在于迫使清廷“委曲求全”。
①《張翼札》,《榮祿存札》,第48、49頁。
②吉田良太郎、八?樓主人:《西巡回鑾始末記》,卷3,中國內亂外患歷史叢書,第34冊,第215頁。
①《德國外文文件有關中國文涉史料選譯》,第2卷,第232頁。
李鴻章首先遵旨爭取停戰議和,防止聯軍進犯山西。他請求各國公使說情勸阻“聯軍勿庸西去”,并急于謀求與統率聯軍的瓦德西直接會晤。直至11月15日瓦德西才接見李鴻章、奕匡。在談話中,李鴻章、奕匡要求盡快開始談判。瓦德西聲稱“和議之事,可望于短期之內實現”,并“明白宣言”
聯軍將在直隸過冬,要求清軍撤出直隸,因為直隸為他的“占領區域”。如果清軍撤出,他就“將停止一切敵視行動”。11月20日瓦德西進行回訪,當面交給李鴻章一份聯軍占領區域圖,李鴻章認為聯軍占領區域“過于寬廣”,而瓦德西則斷然表示“不能再將其縮小”。第二天,李鴻章電告盛宣懷:“昨與德瓦帥面定圖界,聯軍不過滄州、河間、正定以南,界外我軍隨處可扎”
①。其實聯軍占領區域并非局限于南方,還包括北方“自長城山海關以至于張家口西面之山西省邊境”廣大范圍。瓦德西對德皇說:此間“未曾發生巨大戰事”,究其原因,“系由華人有意避免戰爭”。而在“有意避免戰爭”的“華人”中,處于決策地位的是李鴻章,他認為“如與聯軍抗拒,徒增國家之害”,因此密令直隸清軍不準“接戰”,而要“優禮勞軍,吏迎兵撤,示以無他”。
②李鴻章不僅主張“優禮”聯軍,而且脅迫清廷以懲辦“禍首”來阻止聯軍西犯和爭取開始談判。清廷指示李鴻章和奕勵就懲辦“禍首”問題提出意見,候旨定奪,李鴻章和奕匡經過再三斟酌,復奏建議懲辦“禍首”加重“至圈禁發遣為止”。不料各國公使要求將莊親王載勛、怡親王溥靜、貝勒載濂、載瀅、端郡王載漪、輔國公載瀾、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剛毅、刑部尚書趙舒翹、甘肅提督董福祥、山西巡撫謊賢一律正法。李鴻章、奕匡一面與各國公使交換意見,一面電請楊儒等駐外公使“婉商外部”,爭取“迅速開議,并于禍首稍從輕減”。但結果毫無所得。清廷有鑒于此,特于11月13日發布渝旨,宣布對“肇禍諸臣”嚴加懲處,借“以服天下之心,而釋友邦之憾”;端都王載漪著革去爵:職,與已革莊親王載勛均暫交宗人府圈禁,俟軍務平定后,再發往盛京永遠圈禁:溥靜、載瀅、載濂、載瀾、英年、剛毅、趙舒翹等也分別受到圈禁、降調、閉門思過、充當苦差等不同程度的,懲治。榮祿電告李鴻章,說清廷此舉,是他“婉切上陳”的結果。李鴻章非常反感,認為是自己的“苦口忠言”打動了清廷,而榮祿卻“頗自居功,圓媚可卑”。
各國公使對清廷此次懲辦“禍首”,既無一人正法,又未涉及:董福詳,頗為不滿,聯合發出照會,堅持要求處死載勛等,并懲辦、毓賢、董福祥,石則“和議斷難望成”。奕勵、李鴻章將各國公使照會內容電告清廷,并特別強調了兩個事實,(一)“目下情形日緊”,聯軍已派兵“看守”西陵,“又分兵往東陵、張家口,實主力難勸阻”,英、德海軍司令到過南京,“不知意之所在”:(二)維持對駐俄公使楊儒透露:“議若不成,各國有開春截秦運道,或另立政府之謀”。慈禧和榮祿閱讀來電,震驚不已,深感“事機緊追”,清延于11月22日電詢李鴻章、奕匡各國所開條款內容,“有無萬不能行之事”,并表示“大局攸關,款議可成不可敗”,由全權大臣相機審勢,力圖補救,朝廷不為遙制。11月25日電諭李鴻章、奕匡除堅持“懿親不加重刑”外,同意將硫賢“置之重典”。12月3日發布上諭,將董福樣①李鴻章:《寄盛京堂》,《李文忠公全書》,電稿,卷28,第52頁。
②《義和團檔案史料》,下冊,第731頁。
“革職留任”,令“克日馳回甘肅,扼要設防,以觀后效?!睒s祿隨即致電李鴻章、奕匡,解釋所以未能嚴懲董福祥的原因:“陜甘軍民附之者太眾,勢不得不暫為羈縻,徐圖安置?!?
除了懲辦“禍首”問題之外,還有個“兩宮回鑾”問題。當時名國均以“兩宮回鑾”作為議和的先決條件,名曰請“速回鑾駕,自秉大權,和商一切”,而實際上卻是企圖用武力挾制慈禧和光緒,脅迫清廷徹底投降。慈禧深恐受制,聯軍不撤,決不回京。李鴻章明知慈禧、光緒不會答應馬上回鑾,但卻屈服于列強壓力,只得密奏,反復陳請“速定回鑾日期,宣示中外”,并表示“敢保必無侵犯”。慈禧責備李鴻章等未能“共諒”其“不得已之苦衷”,表示決無“甘就偏安,輕棄京師之理”,只要“一有成議,自當即日降旨,定期回鑾?!?
這樣,無論懲辦“禍首”,抑或“兩宮回鑾”問題,就均已陷入僵局。
然而由于俄國決定監理東北三省,引起英、美、日等國極大不安:加之李鴻章突然病倒,而各國已就議和大綱達成協議,因此,各國急于議定和約,安定大局,于是不再堅持議和先決條件。12月24日奕匡前往西班牙使館會見德、英、法、美、意、奧、俄、日、西班牙、比利時。荷蘭等11國公使,互換全權證書后,各國公使將《議和大綱》交給奕匡,要求“把它送交皇帝,并努力獲得對它的迅速答復。”李鴻章因患感冒,未曾出席?!蹲h和大綱》
共12款,其要點是:克林德被害一事,由中國欽派親王赴德謝罪,并在遇害之所,樹立銘志之砷;嚴懲禍首,戕害陵虐外人之城鎮停止科考5年;因杉山彬被害,中國必須用優榮之典以謝日本國政府;中國須在各國人民墳瑩曾遭污瀆發掘之處,建立碣碑;軍火及制造軍火的各種器料,不準運人中國:
公平賠補外國人身家財產損失;各國駐兵護衛使館,并劃定使館區;削平大沽等炮臺;由京師至海邊酌定數處,各國留兵駐守;永遠禁止軍民人等加入仇視各國各會;修改通商行船各約,改革總理衙門和各國公使覲見禮節。奕匡、李鴻章將《議和大綱》立即電告清廷,并強調“存亡之機,間不容發”,懇請慈禧和光緒“迅速乾斷,電示遵行”。奕匡、李鴻章惟恐慈禧不允,又電請榮祿等軍機大臣“權利害輕重,徑請施行”。
榮祿既看出《議和大綱》的嚴重危害——“將來中國財力兵力恐為彼族占盡,中國成一不能行動之大癆病鬼而后已,奈何!”;又深知奕匡、李鴻章的艱難處境——“可憐奕、李,名為全權,與各國開議,其實彼挨均自行商定”,然后“交給條款照會而已,無所謂互議也。”
①不過,榮祿雖然看出列強侵奪中國財力乓力的陰謀和中國變成“大癆病鬼”的悲慘前景,但卻堅持從狹隘的階級利益出發,為了所謂“宗社”即清朝封建統治,不惜出賣民族主權,原則上接受《議和大綱》,而只從其中檢出幾條,要求商酌。慈禧看到沒有把她列為“禍首”,大喜過望,聲稱“敬念宗廟社稷,關系至重,不得不委曲求全”。12月27日清廷電復奕匡、李鴻章,宣布“所有十二條大綱,應即照允。惟其中利害輕重,詳細節目,著照昨日榮祿等電信各節,設法婉商磋磨,尚冀稍資補救?!?
②《議和大綱》雖經清廷批準,但議和卻遲遲沒有什么進展。奕匡、李鴻章把這種局面歸咎于張之洞。奕匡致函榮祿說:“仰荷兩宮圣明”,批準《議①榮祿:《致奎俊札》,《榮祿存札》,第409頁。
②《軍機處寄生極大臣奕?李鴻章電旨》,《義和團檔案史料》,下冊,第853—854頁。
和大綱》,“實中外臣民之慶”,嗣因張之洞“忽發高論,各使譁然,又添許多波折”
③。怨憤之情,躍然紙上。所謂張之洞“忽發高論”,是指他提出了“大綱固不能改,細目必當切商、和暫緩回鑾、建立行都的意見,從而引起了一場風波。修改細目,意在減少損失;暫緩回鑾,目的在于防止列強武力挾制;這兩項要求都是張之洞基于忠君思想、從維護清朝統治出發而提出的。然而,主張在長江上游濱江之處即湖廣總督管轄的武漢至荊州一帶建立。
行都,把清廷置于自己的轄區,卻是企圖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取代宜隸總督而成為疆臣之首。張之洞的“高論”,深得清廷的贊許。清廷飭令奕匡、李鴻章“參酌辦理”,并隨時電商劉坤一、張之洞。張之洞的“高論”
和清廷的游疑,立即引起列強的警覺。各國公使召開會議,決定脅迫奕匡、李鴻章在《議和大綱》上簽字畫押。然而,清廷卻電示奕匡、李鴻章“切勿草率畫押”,張之洞也來電反對“遽行畫押”。奕匡、李鴻章屈服于列強的壓力,竭力批駁張之洞。他們既通過盛宣懷“力勸”張之洞“勿輕電奏”;又多次電奏,聲稱張之洞所言“尚未盡實”,而“暫時行都使館”之議,“猶屬謬論偏見”,“不料張督在外多年,稍有閱歷,仍是二十年前在京書生之習,蓋局外論事易也?!彼麄儾粌H攻擊張之洞,而且危詞恫嚇清廷,說什么倘若不準畫押,各國“必謂朝廷無信,全權無權,不但不能商催撤兵,并不能止其進兵,關系利害太大”,進而公然表示:下次與各國公使會晤,“只有遵旨辦理”,劉、張等“相距太遠,情形未能周知,若隨時電商,恐誤事機?!?
①1月10日清廷無奈,勉強照允,1月15日奕匡、李鴻章遵旨在《議和大綱》上簽字畫押,并于第二天將這份正式簽了字的議定書連同“用寶諭旨”、“條條款說帖”一并備文送交各國公使。
所謂“條款說帖”,就是商討《議和大綱》細目的備忘錄。據李鴻章說:
這份“條款說帖”是他們“參酌各說”擬定的,“于詳細聲明之中,隱寓設法補救之意。”英國駐華公使薩道義把這份“條款說帖”稱之為備忘錄,并將其要點電告英國外交大臣蘭士敦,從中不難窺見李鴻章的思想軌跡。
如果把“條款說帖”同歷次電旨、內外臣工條陳對比研究,就不難發現李鴻章、奕匡對《議和大綱》的態度,和清廷以及榮祿、張之洞所堅持的“大綱固不能改,細目必當切商”的原則是一致的,李鴻章、奕匡基本上接受了清廷和榮祿、張之洞對《議和大綱》細目所提出的修改意見,只是對下列問題持有異議:嚴懲”禍首”,清廷和榮祿主張從輕,李鴻章、奕匡堅持從嚴:
削平大沽炮臺,榮祿希望撤去炮位、兵丁,而仍留空炮臺。李鴻章、奕匡贊成平毀,認為“門戶之防,本不可靠,……似仍以自強為善為要”;“遵奉內廷諭旨”一語,清廷和張之洞力主刪去,李鴻章、奕匡認為“各使圍困日久,但藉此空文泄憤,當面并未挑過,我若于字句間求之,未免自生枝節?!?
①清廷在批準《議和大綱》之后,要求列強早日撤軍,而列強則揚言“懲禍,賠償兩事不妥,必不撤兵?!币蚨皯偷湣焙汀百r償”就成為中外各方爭論的焦點。同炮制《議和大綱》一樣,關于“懲禍”和“賠償”問題,列③《奕匡札》,《榮祿存札》,第7頁。
①李鴻章:《寄西安行在軍機處》,《李文忠公全書》,電稿,卷30.第24—25頁。
①李鴻章:《寄西安行在軍機處》,《李文忠公全書》,電稿,卷30,第23頁。
強也是先由自己商定,然后再通過奕匡,李鴻章脅迫清廷照辦。
英國公使薩道義供認,列強所以堅持嚴懲“禍首”,“字部分是報復性的,部分是作為今后的一種保證,因為它警告其他的人避免類似的過錯?!?
②所謂“警告其他的人”,首先是警告慈禧一伙,使其震懾于列強的淫威之下,甘心充當馴服工具。2月3日,奕匡、李鴻章與各國公使在英國公使館舉行會談,討論懲辦“禍首”問題。李鴻章、奕匡要求堅持“分別重輕,盡法嚴懲”和“懿親不加重刑”的兩項原則,遭到各國公使的拒絕。2月8日,各國公使兩次照會奕匡、李鴻章,一面要求嚴懲“禍首”:載勛賜令自盡,載漪、載瀾應定斬監候,董福祥先奪軍權、日后嚴懲,其余列名諸人一概斬決:
一面要求為”慘罹大辟”的徐用儀、許景澄、袁昶、聯元、立山等5人“開復原宮,以示昭雪抵償之意”。在列強的要挾下,清廷于2月13、14日連發上諭,宣布加重懲辦“禍首”,照奕匡、李鴻章所請,載勛賜自盡,載漪、載瀾新疆監禁,毓賢正法,董福祥革職緩辦,惟英年、趙舒翹加恩定斬監候,啟秀、徐承煜先革職查明實據再予重懲,并開復徐用儀等5人原宮;強調“固邦交。保疆土”,厚顏無恥地表示將“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充當帝國主義的奴才。但是,各國公使對于懲辦“禍首”的“上諭”仍甚不滿,瓦德西揚言將調兵出京攻擊。這使李鴻章“陷于十分驚恐之狀”。2月17日李鴻章、奕匡危詞電奏,聲稱“姑息數人,坐令宗社危亡,殊為不值?!钡诙?,清廷鑒于列強“要挾甚追”,不得不曲徇所請,電諭奕匡、李鴻章,表示“現存諸人,即照前次(各國)照會辦理,實因宗社民生為重,當可止兵,不至再生枝節?!辈⒍ㄓ?1日降旨,24日懲辦。惟要求將啟秀、徐承煜“索回自行正法”。“已死諸人不再追咎”。清廷此舉,使各國公使“完全滿意”。瓦德西供認:揚言調兵出京攻擊的目的在于“壓迫威嚇”清廷,并為這次軍事訛詐的成功而頗感欣慰。
懲辦“禍首”問題基本確定以后,賠款便成了中心議題。列強都想乘機榨取中國人民的脂膏,大發橫財,其中以在華商業利益較少的俄、德、法為尤甚,而在華擁有較多經濟利益的英、美、日則一面進行勒索,一面又主張將賠款保持在一定限度之內,以免過分削弱中國市場的購買力,損害自身在華的貿易和經濟利益。
它們基于各自利害的考慮,圍繞賠款總額、賠償辦法、提高關稅稅率等問題,進行了勾心斗角的爭斗。在此同時,清朝統治層中也發生了激烈爭吵。
4月19日法、德、英、日公使在德國使館約見清方襄辦和議的徐壽朋、那桐、周馥,討論賠償抵款,提出賠款總數為4億5千萬兩,加利攤還,約歲償3千萬,30年還清,并詢問鹽課、常歲、漕折、土藥和開辦印花稅、房捐等事。
5月7日各國公使會議決定照會清政府,提出截至7月1日的賠款為4億5千萬兩;如7月1日以后繼續占領北京,必須另加軍事費用。隨后各國公使又相繼議定:賠款以39年為期,年息4厘,以關稅、鹽厘、常關收入作抵。
清朝統治層是在經過激烈爭吵之后,被迫而逐步的接受這個方案的。清廷、奕匡和李鴻章、劉坤一和張之洞,無不主張“減少銀數,寬展年限”,所不同的是,奕匡、李鴻章在與各國公使“竭力商改,均不肯允”的情況下,首先屈服。關、于“減息”之事,張之洞首倡“分年免利”,李鴻章認為這是迂腐之見。5月28日清廷妥協,電諭奕匡、李鴻章:“各國償款四百五十兆,②《英國藍皮書有關義和團運動資料選譯》,第425頁。
四厘息,應準照辦?!?
①賠款抵押問題,清廷主張將各海關半稅一項作抵,不要牽涉錢潛、鹽課、常稅、厘金,“致侵我自有權利?!睆堉粗С智逋⒁庖?,斷言“若遽允以鹽課鹽厘漕折常稅作抵”,勢必造成“財用枯竭,兵譁盜起,中國將自亂矣”
②。奕匡、李鴻章認為海關洋稅早已歷經借抵各項外債無余,如果鹽潛常稅“一概不準牽涉,此外更無款可籌”。劉坤一贊成以海關藥厘、漕折、漕項、常稅作抵,但認為“鹽課厘則斷不可抵”。當時清朝統治層還提出了另籌新款的種種設想,清廷主張按時值核實鎊價抽稅,如此洋稅收入當可加倍。奕匡、李鴻章要求“將洋商貨稅酌加三分之一”?!堉词紕t主張將關稅、厘金、鹽課三項,無論洋貨土貨,一律加倍征收;繼而支持袁世凱提出的加抽人丁稅的辦法。清廷贊成加抽人丁稅,電令奕勵、李鴻章商辦。奕勵,李鴻章電復軍機處,反對加抽人丁稅,認為“如果舉行,必致海內騷然,民不聊生,必召變亂”,希望軍機諸公“萬勿惑于浮言,巨款未集,轉生巨患也。”其他另籌新款辦法,也因遭到內外反對而化成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