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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不見,觀音保模樣大變。微服出行時新換上的湖綢長衫已經蒙上一層塵土,臉龐也比出行時消瘦了許多。
他搶步上前,請了個安,回道:“皇上,夏邑之災,并非尋常水災,而是百年不遇的大災!”
觀音保匯報說,夏邑和附近的永城縣遭災已經兩年了,由于連歲未登,積水未涸,今年仍無法下種,百姓對于縣令和巡撫極度不滿,咒罵之聲充滿城鄉。由于多年重災,窮民景況不堪入目。縣城里乞丐遍地,鄉間則餓殍滿眼。全縣物價奇高,只有人價極低,滿大街都是賣兒賣女的人。為了證明自己的調查結果,他還特意在災區買了兩個孩子。
“哦?花了多少錢?”皇帝問道。
“四百八十文。”
那時的四百八十文約合現在九十六元錢,大約是一只烤鴨的價格。
“什么?兩個孩子加在一起?”
“對。”觀音保說著,從身上掏出一張紙,呈給乾隆。乾隆接過來一看,是一張賣身契,價目清清楚楚。
皇帝默然不語,良久,一揮手:“你先出去吧。”
觀音保悄無聲息地退步,轉身,退出殿外。
皇帝陷入了尷尬。看來,地方官確實罪不可逭。他原來以為,夏邑所遭的是尋常災害,沒想到會重到如此程度。圖勒炳阿和孫默欺君罔上、漠視民命達到如此程度,實堪發指。必須嚴肅處理,才能平民憤而肅官箴。
可是,如果因為老百姓告御狀而摘了巡撫和縣令的帽子,必然在大清帝國內開創一個極為不好的先例。這一傳奇性的“平民扳倒巡撫”事件必然會成為爆炸新聞,迅速傳遍全國。本來,大清帝國如今的政治形勢就不穩,各地抗稅抗租斗爭此起彼伏。如果這事再傳開,那么無異于火上澆油,豈不極大地助長民眾的自發斗爭?
深思熟慮之后,皇帝做出了這樣的決斷:
第一,嚴肅處理地方官。圖勒炳阿被革職,發往烏里雅蘇臺充軍。夏邑縣、永城縣兩縣知縣也革職,等待進一步審訊處理,以警誡其他諱災官員。
第二,彭家屏被立刻勒令回家,以后不得以縉紳干預公務。劉元德、段昌緒、劉東震三人,交山東巡撫審辦,一定要查出背后有沒有其他主使。
看來是各打五十大板。
皇帝還下了一道意味深長的諭旨給河南老百姓:
并傳諭各百姓等,俾曉然于朕惠愛黎元,一體之意,各安本分,靜候給賑。至巡撫、知縣之罷斥,乃朕遣人密加訪察,自為整飭官方起見,初不因彭家屏之奏,亦不因一二刁民之遮道呈訴也。若因此遂增致長刁風,挾制官長,擾及賑務,則是自干罪戾,不能承受國家惠養之恩矣。(《清高宗實錄》)
意思是說,這起案子的處理,是因為我洞察一切,主動發現,并不是因為彭家屏的奏報,也不是因為“一二刁民”告御狀。如果以后誰效仿這幾個“刁民”,以下犯上,那么必然要受到國家的嚴懲。
這一道上諭,體現了皇帝在面對民間政治參與熱情性時的進退兩難。
面對洶洶民情,乾隆全力以赴,高筑壩壘,將其約束在“綱紀”的河道內。
那么,底層民眾受到冤屈,就只能等死嗎?
乾隆認為,這種情況下,群眾有權利上訪。但是,一定得在國家政策規定內,一級一級來,不能“越級上訪”,更不能采取“聚集”“鬧事”等危險手段。皇帝的理論是,“至該處百姓,如果追比負屈難伸,應赴上司衙門控告,乃敢聚眾赴署,紛紛毆鬧,此風斷不可長”。
“應赴上司衙門控告”,這便是皇帝所開具的普通百姓對付貪官污吏的唯一辦法。就是說,你必須在體制內反映申訴,尋求解決的辦法。
問題是,傳統社會體制內的申訴機制常常是失效的。底層百姓的上訪,最常見的處理方法是被上級發回基層處理。如果“赴上司衙門控告”遭到拒絕,被發還原縣鎖系,又怎么辦?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九月,湖南新寧縣百姓劉周佑到知府處控告新寧縣縣令營私舞弊,代理知府不問青紅皂白,將案子發回新寧縣處理。新寧知縣利用職權,挾私報復,把劉周佑關押在監。縣民忍無可忍,紛紛罷市以示抗議,事情被匯報給了皇帝。
這種情況下,皇帝做了如下一段批示:
抗官之案,雖事涉有司,應行參處,亦必首懲糾眾之人。而于官員應得處分,不即汲汲究治,誠慮匪徒因此長奸,不可不防其漸也。
就是說,對于百姓對抗官府的案子,即使百姓有理,也得受到嚴懲。而對官員的處理,不可過重。因為如果嚴處官員,那么百姓必然得到鼓勵,以后會變本加厲,益發助長了“以下抗上”的“歪風邪氣”。用乾隆自己的話說就是“刁民鬧事而即參知縣,將使刁風益熾矣”,“將來愚頑之徒,必且以此挾制官長,殊非整飭刁風之道”。
乾隆的這個邏輯,在處理夏邑縣事件時也得到了另一次清晰的解釋。乾隆在給夏邑人的另一篇諭旨中,如此告誡百姓:
州縣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訐其父母,朕豈肯聽一面之詞,開挾制之風。譬如祖雖愛其孫,必不使其恃恩反抗父母,此等刁風斷不可長!
官員是民之父母,那么皇帝自然是民之祖父了。祖父當然是疼愛孫子的,但是遇到孫子和自己的父母作對,明智的祖父會怎么做呢?顯然,他絕對不會助長孫子反抗其父母的惡習。因為,你今天反抗了父母,明天你就會反抗祖父。這不是顯然之理嗎?
因此,作為孫子,即使受了父母的委屈,也只能含冤忍受,等著祖父有一天發現父母的錯誤加以懲治,而不應該主動跑到祖父面前,來說父母的不是。如果主動報告,就是孫子不守孝道,不能“子為父隱”。本來祖父要申斥父母,一聽孫子公然陳告,也會先壓下來不辦,不能讓孫子長臉。
同時,他還要把孫子交給自己的兒子,讓他好好處理處理。他知道,自己的兒子十分明白怎么處理孫子,才能使他記往下次不要再犯上作亂。
果然不出乾隆所料,他的“兒子”賑災不行,但是處理“孫子”造反事件,卻極富政治天分。
乾隆命令把劉元德、段昌緒、劉東震交給山東巡撫審辦。山東巡撫當即發文給夏邑知縣,也就是那個被夏邑人一再控告的孫默,命他立刻把秀才段昌緒和武生劉東震抓起來,押遞到山東。
革職的命令還沒有從省里傳下來,但孫默已經知道自己的烏紗馬上就要丟掉,因此他非常清楚如何辦理這個案子。他沒有像往常一樣,派衙役抓人,而是親自帶領人馬,前往秀才段昌緒家,命令對段家徹底搜查,特別是對書籍文章,要片紙不留,一律搜出讓他檢查。
他知道,皇帝對文字之獄特別有興趣。這些秀才們積習難改,平時一定會寫些日記文章之類,而這些文章之內保不齊會有一兩句牢騷怨望之語。如果找到一兩句他們咒罵政府的證據,那么這個案子就會升級為政治案件,自己很可能就會脫身,起碼也會減罪。
果不其然,衙役們在段昌緒的臥室之中搜出了幾頁文書,居然是吳三桂起兵反清時的檄文抄本。這篇檄文,八十年前廣為流傳。八十年后,段昌緒仍然保留,這不是大逆是什么?
孫默如獲至寶,他飛馬把這一“成果”匯報給圖勒炳阿。圖勒炳阿又添油加醋一番,以八百里加急的文件報給皇帝。
乾隆對此非常重視。一方面,他對任何政治上的反清苗頭都視如大敵,另一方面,在前兩天對夏邑事件各打五十大板后,他感覺十分不妥。因為各地密報已經傳上來,說雖然皇帝各打了五十大板,但是“平民百姓扳倒巡撫”的消息仍然像長了翅膀一樣,立刻傳遍了大清各省,那幾個敢于告御狀的平民已經成了全國人心目中的英雄。不少地方的人聞聽此消息,準備要進京告狀。
皇帝于是斷然采取了如下措施:
第一,夏邑縣知縣孫默以及圖勒炳阿能偵破這樣的反清大案,“尚屬能辦事之員”。偵破反清政治大案之功與諱災這樣的小過不可同日而語,“緝邪之功大,諱災之罪小”,因此不必革職,仍留原任。
第二,命直隸總督方觀承前往河南,與圖勒炳阿一起徹查此大案,特別是要查清這個檄文到底從哪里抄來,背后有沒有其他組織或者情由。
皇帝在上諭中還莫名其妙地著重說了這么一句:“命方觀承會同圖勒炳阿前往彭家屏家抄家,以檢查彭家是否也有這道偽檄。”并且立刻命令彭家屏前往北京,聽候皇帝親自問訊。
顯然,皇帝一定要將退休二品大員彭家屏牽連進案子中,才算罷休。
四月二十六日,皇帝回到圓明園,結束了此次風波迭起的南巡。他召來彭家屏。在嚴審之下,彭家屏交代出自己家中確實存有幾本明末野史,比如《潞河紀聞》《日本乞師記》《豫變紀略》《酌中志》《南遷錄》等數種。
然而,方觀承與圖勒炳阿抄家的結果卻與彭氏交代大相徑庭,原來彭家屏之子彭傳笏聞聽抄家之信后,已經把家中所有這些“禁書”一把火燒了。
但方觀承也有成果。他說,經過審訊,劉元德交代,他的御狀狀子曾經給彭家屏的侄子彭型看過,這從側面證明,彭家屏與這個告御狀事件確實有關,皇帝的判斷是正確的。<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