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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在包拯變成包青天之前又是怎樣的呢?
冬秀前世看過一部電視劇,講的就是少年時期的包拯,如何一步步由小小的書生,成長為鼎鼎大名的包青天的,里面穿插的各個案情,不僅精彩新穎,而且還能首尾相連,讓人驚嘆詫異,卻又覺得理應如此。
冬秀也沒跟她哥說什么,自己悄沒聲息的就開始了寫作。
夏日已過,現在正是一年最蘇爽的日子。
可冬秀長時間憋在房里寫字,即便她不愛出汗,可一直握著毛筆寫字,而且還是寫指甲蓋大小的蠅頭小字,不一會兒手心也汗涔涔的了,她一天不停的寫,也不過寫了三千來字,寫完只覺胳膊酸痛,眼睛干澀。
照這樣下去,故事沒寫完,她自己到先要發生事故了。
筆速不及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她都想拿炭筆或者鵝毛筆來寫了,若是能有一臺打字機那就更妙了!
好在她有足夠的熱情,而且也不急于一時,便放慢了速度,每日只寫夠兩千字便停筆。
這樣不到一個月,她就把第一個故事寫出來了。
冬秀自己看了幾遍又改了一些東西,把其中過于口語化的句段改成這時候比較講究的文風,類似于紅樓夢那樣的,力求簡潔易懂,卻不失文采,刪刪減減,硬是把二十萬字改成了十五萬,又仔細謄抄了一遍,才準備拿去給她哥看。
第十八章 新包公案
自從有了兒子,江耕圍也不在縣城里長住了,一月總要回來兩次,然后歇上那么幾天,反正自家生意也就那樣,他讀書不成,經商也不怎么合適,索性是個心寬的,也不自怨自艾,現在就只想把家業守住,不至于敗家壞業就成。
看著搖床里睡得香甜的兒子,他忍不住戳了戳那肥嘟嘟的小肚子,又捏了捏那藕節似的小胳膊。
妻子曲氏嗔怪的推開他:“才哄睡了,你可別再把這哭神吵給醒了。”
恰冬秀過來找他,便一起去了廂房。
江耕圍詫異的看著手中的書稿,上面的字跡工整娟秀,是標致的簪花小楷,一看便知是妹妹的手跡,封面寫了大大的幾個字-新包公案。
本來冬秀是想叫《少年包青天》的,不過這時代不興起這樣直白的名字,而且有《包公案》美名在前,正好借此吸引人,打開知名度。
江耕圍翻開書稿,便見第一章 寫著名揚天下。
故事發生在宋仁宗年間,大宋西北有遼人虎視眈眈,東北與高麗沖突頻發,在八賢王出面調停下,終與高麗簽得盟約,更得高麗國王應允,將甥女嫁與仁宗,令二國永結秦晉,高麗護嫁使團來到中土,在廬州稍作休息,然而就在這期間,隨團出使的高麗太子、七皇子卻相繼被殺,這事又牽連兩國起了沖突,大戰一觸即發。
廬州書院有一名叫包拯的少年,他面容黝黑、聰慧機智,十分擅長破案,受八賢王之托破查此案。
接下來就是一系列跌宕起伏的破案過程。
江耕圍一口氣讀下去,隨著那精彩紛呈的劇情而心跳不已。
“妙啊!”讀到包拯解析作案過程,揭開故事謎底時,他情不自禁的拍桌叫好,倒把冬秀嚇了一跳。
待知道兇手是誰時,又禁不住哀嘆惋惜:“可憐了一條好漢子,最可憐的就是被他親手殺死的小艾,她那么信任他,結果居然……”
“妹妹,這故事是你寫的嗎?你是怎么想到的,這破案的過程描寫的尤其精彩,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你親眼目睹一般!”
“哥哥覺得這故事怎么樣?”
“自然好極,我從來也沒看過這樣精彩的故事,說是新的包公案,卻又與以往完全不一樣,比之原來的不知精彩幾倍,看得人驚心動魄、心潮起伏!”
“那這故事拿到茶館里去說怎么樣!”
江耕圍確實是喜歡這篇故事,只是妹妹一個閨閣女兒家,怎么能寫這些東西,而且還要拿到大庭廣眾之下去宣講,要是被人知道了可了不得。
“不妥,不妥,你個待嫁的女兒家,萬一被人知道了可怎么辦?”
冬秀倒是不擔心這點,她早想好了:“就說是你寫的呀,你將它謄抄一遍不就行了,這事你知我知,只要咱倆不說出去,誰還能知道呢!而且就只在自家茶館里說一說而已,不算很逾矩吧!”
江耕圍一想也是,這也不是要敲鑼打鼓的去弄得人盡皆知,只是去試一試,到底別人愛不愛聽還是兩回事呢。
他當即拿回去進行謄抄,一邊抄一邊回味劇情,再看一遍越發覺得這文的構思精巧、邏輯嚴密,這破案手段真是環環相扣、緊密相連,文中處處透著玄機和線索,知道結果后,回頭再看才能發現文中的處處伏筆。
妹妹這心思真是巧極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來的,看來愛讀書得人就是不一樣啊。
自從哥哥拿著那篇故事去了縣城,冬秀便每日都在等他回來。
也不知道那篇故事到底受不受歡迎,她自認為故事本身是足夠精彩吸引人的,然而在文筆上確實顯得稚嫩不夠優美,在這個文言文當道的時代,即便寫通俗小說也要注意語言的精練和美感,好似《紅樓夢》一樣,隨便就能穿插些詩詞典故進去,顯得很有水平。
冬秀盡管也向那個方向靠近了,可相比起來,還是流于口語化了,也就是過于直白,到顯得有些沒有文化似的!
第十九章 說書
冬秀在家等得心焦難耐,他哥倒是一去不回了,直過了兩個月還沒見要回來的動向,就連呂氏和曲氏也奇怪:“這次怎的出去這樣久,而且連個口信也沒叫人捎回來,莫不是出了什么事吧?”
正當大家憂慮起來打算叫趙叔到縣城里去一探究竟時,江耕圍總算是回家了。
先與母親、妻子打過招呼,好生安撫了一番,他便興奮的帶著冬秀直奔書房。
“妹妹,成了,成了,你那個故事可是出名了!”
原來他回到縣城后,本想找個說書先生先說著試試,那說書的一看這故事這樣短,還不夠他們說個七八回的呢,而且還是個全新的話本子,也未必有人愛聽,何苦費那番功夫呢,最后還得不到賞錢,吃力不討好嘛,因此要么直接拒絕,要么開出高價出場費來。
江耕圍自己也不確定這小說到底反響如何,自然舍不得下本錢,何況那些說書的自有一套講究和節奏,卻不一定適合講這種快節奏的故事呢,而且他也怕故事給人盜了。
最后一合計,干脆就叫了自己的長隨王喜兒來說,那小子平日里能說會道、口齒伶俐,記性又好,人又活泛,而且還頗識得幾個字,耐著性子教了他半月,把故事背下來,又跟著個說書先生偷師半月,便上臺充說書先生去了。
反正是在自家的場子,客人又大多是相熟的,成不成的也沒多大關系,這小子心里沒負擔,一上臺就超常發揮,把那案情講得是活靈活現。